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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42507
医院强卖“待产包” 是侵权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0月8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40期
     近年来,随着医院分娩量的增加,为保障母婴在医院的“绝对安全”,大部分医院都为产妇配备了统一购买的、有消毒检验证书的母婴用品,这样可以增加安全系数,降低院内感染风险。是否选择使用医院的这类产品,患者可以自由选择,但这种本由患者自己选择的一项医疗服务却逐渐演变成医疗机构的强制行为。很多医疗机构在没有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为产妇和新生儿使用待产包,这种行为是否是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犯,又要受到哪些处罚呢?

    案例回放

    近日, 刘先生妻子分娩时,遭遇了“被购买”的经历。刘先生妻子在某县医院产科分娩一子。儿子从产房被抱出来时,已被穿戴一新。护士告知刘先生,要缴纳352元的“待产包”费用。 刘先生向医院提出,家里已准备好衣物,不想再购买医院的“待产包”。然而,院方告诉刘先生,家长准备的婴儿用品不能被带入手术室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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