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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75167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2016年版与2013年版的对照与解读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9日 《中国社区医师》2016年第14期
     从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与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实际出发,在2013年曾草拟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草稿)》,并在部分省、地区试行。其后停止2年。在医疗体制改革浪潮的推动下,今年对《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草稿)》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出版了《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以下简称新大纲),并在浙江、福建、四川、贵州、甘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重庆市进行试点,这对我国广大乡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乃至全面的医疗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件大好事!

    为了较为深入地理解新大纲,更好地执行,完善今年的考试试点工作,现以两版大纲的比较为基础,简单剖析新大纲的特点。

    新大纲,更好地体现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特点

    新大纲由三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医学人文,第二部分公共卫生,第三部分为全科医疗。其中特色鲜明的是第三部分——全科医疗,内容将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全科医生的日常主体工作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其中,对全科医学基本知识的要求,摆脱了惯有的体系,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全科医疗,二是全科医生。这就使乡村全科医生从概念及理论上明确了自己的社会定位和服务工作特点,清楚地认识到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职责,在完成全民卫生服务工作过程中,恰如一个车上的两个轮子,不可替代,各尽其责。

    新大纲,突出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法制观念

    新大纲的第一部分为医学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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