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决黄克功极刑的那张布告
凶犯,陕甘宁边区
储建中黄克功,红军旅长,曾经历了井冈山斗争和万里长征。到达陕北后,因同陕北公学女生刘茜逼婚求爱不成,铤而走险,顿起杀机,导致刘茜在1937年10月5日被枪杀。
事发后,案件很快就被侦破。并且,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于1937年10月11日在延安陕北公学的操场召开了黄克功枪杀刘茜案的公审大会。当时,公诉人是边区高等法院检察官徐时奎,审判长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雷经天。据史料记载,那天,张闻天亲临现场,主席台上还坐着延安抗大政治部主任胡耀邦、陕甘宁边区保安处黄左超。
我要说的正是这一天的事儿。2010年春天,山西忻州的一位藏友小段来呼,将判决黄克功的布告转让于我,得以知晓了黄克功之死的真相。该布告为麻纸手写,高约65厘米,宽约45厘米,虽有个别缺损字数,但整体品相不错,字迹仍可辨认,现在抄录如下: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布告刑字第贰号
宣布凶犯黄克功枪杀刘茜的罪状:

边区高等法院布告
黄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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