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欠账”:有效承诺还是无效戏言?
保证书,欠条,王女士
张兆利 宋全爱“黄昏恋欠账”:有效承诺还是无效戏言?
张兆利 宋全爱
一老者写下了10万元“忠诚”补偿欠条,结果在离婚时被法院认定为有效;一妇人手持欠条状告同居男友索赔“爱情欠款”,结果被法院驳回其诉求……相似的案件,缘何判决却大相径庭——
案例一:“忠诚欠款”,被判有效。因前夫“出轨”离婚后,52岁的李女士经人介绍与退休干部张某相识,并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3年7月,李女士因张某出现婚外恋将其告上法庭。庭审中,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同时李女士出具了一份张某书写的“忠诚保证书”,上面载明:“若是因外遇导致家庭破裂,张某愿意承担10万元精神补偿费,并放弃所有家庭财产。”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书写的保证书,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内容亦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遂判决被告赔偿李女士精神补偿费10万元。
点评:对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首先,“忠诚保证书”是有效的。婚姻,事实上可以推定为特定男女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互相忠实”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的“忠诚保证书”,就是张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定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不损害公序良俗的前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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