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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37817
明明有继承权,为何法律不支持?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0月24日 老年世界 2018年第8期
     杨学友

    [案情回放]许利群的祖父母共生育二子(许利群的父亲许大与叔叔许二),祖父母均于1963年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叔婶居住多年去世后,一直由堂兄许利发一家居住。许利发去世后,由其妻子刘玉秀及两个子女一起居住。因祖父母未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应由许利群的父亲许大与叔叔许二两人继承。许大与许二去世后,应由许利群与许利发继承,许利发去世后,许利发的份额应由刘玉秀及两子女继承。

    2002年许利发按继承公证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2011年许利发去世,2014年12月公证处撤销了许利发名下的继承权公证书,但房屋仍由刘玉秀与两子女占有使用。

    2015年10月,该房产动迁之前,许利群找到刘玉秀,要求按共同继承祖父母留下的房产。可刘玉秀认为,祖父母去世已50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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