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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87306
针灸结合康复治疗脑卒中运动障碍的疗效观察(1)
http://www.100md.com 2011年9月1日 王纯娟 户善奎 胡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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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摘要】 目的 探寻改善脑卒中患者运动能力和日常生活能力的有效方法。方法 将50例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针刺加康复训练组、康复训练组,每组25例。每组治疗前后分别采用临床疗效评价、Fugl Meyer(FMA)评分、改良Barthel指数(BI)为观察指标进行康复学评定。结果 针康组有效率为92%,优于康复组的76%,各组治疗后FMA、BI评分与治疗前相比均有明显改善,(均P<0.001)。结论 针刺配合康复训练显著改善脑卒中患者的功能恢复,是目前治疗脑卒中的高效率治疗途径之一。

    【关键词】 针刺疗法;康复疗法;脑卒中

    【中图分类号】 R74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8231(2011) 09-1002-02

    脑卒中是中老年人的常见病、多发病,是目前世界上导致人类死亡的三大主要疾病之一。据我国的流行病学调查,每年死于脑卒中者约130万,存活者中约75%致残,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早期积极、正确的康复治疗,将使80%的患者的功能明显改善[1]。针灸治疗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已经成为脑卒中综合治疗方法中最主要的治疗方法之一,它对促进患者受损功能的恢复,提高其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但缺乏统一评价标准[2]。随着康复医学的迅速发展,脑卒中康复已成为康复医学研究的重点之一,康复训练的介入可有效降低致残率。本研究把传统中医学的针刺方法与现代康复技术结合起来,采用康复学方法评定,开展中西医结合改善脑卒中患者肢体运动障碍有效性的优化方案,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50例患者均来源于2009年1月-2010年6月无锡市梓旺康复院康复科病房。选择符合病例纳入标准的患者,按就诊顺序随机分为针刺加康复训练组(针康组)、康复训练组,每组25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

    1.2 诊断标准

    中医诊断标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脑病急诊科研协作组制定的《中风病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3]。西医诊断标准:参考中华医学会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第3次修订的《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4]的诊断标准。

    1.3 纳入标准

    ①符合以上诊断标准,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楚。②发病在1个月之内伴有单侧肢体功能障碍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大于或等于10分;③知情同意并自愿参加者。

    1.4 排除标准

    ①不符合上述诊断标准者;②伴有其他外伤者,③生命体征不稳定、意识障碍者;④有严重的心肾及感染性疾病者;⑤拒绝康复治疗者。

    2 治疗方法

    2.1 康复组

    运用神经发育疗法如Bobath、Brunnstrom、Rood技术、运动再学习技术进行功能康复训练。

    软瘫期:加强护理,使患肢处于正确位置,采用抗痉挛体位,定时变换体位,同时鼓励患者利用健肢带动患肢在床上进行关节的被动运动,训练桥式运动、夹腿运动、自助上肢伸展和伸屈肘训练,改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加强非受累侧肢体的活动。

    痉挛期:采用肌力训练、平衡训练、肌张力的控制治疗,强化对肩、肘、髋、膝的控制,配合中医的康复按摩,缓解关节、肌肉的痉挛,促进分离运动的出现。

    恢复期:指导患者进行更具选择性的主动运动和以功能为导向的训练,如坐位、站位平衡训练、实用步行训练、上下楼梯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训练。

    2.2 针康组

    采用针刺结合康复训练的方法,两组康复训练方法相同。

    软瘫期:以“治痿独取阳明”为原则,取手足阳明经腧穴和夹脊穴为主,每次选取针刺穴位“足临泣、阳辅、阳陵泉、足三里、三阴交、悬钟、合谷、外关透内关,曲池、尺泽”,针具选用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华佗牌针灸针,规格:0.30mm×40mm毫针,常规消毒后,按上述穴位快速进针,提插捻转后,留针30min,每日一次,周日休息养针,同时辅以电针中等刺激量,时间20min。针刺结束后即刻参加现代康复训练。

    痉挛期:以头针治疗为主,为防止在痉挛期针刺上下肢穴位后加重肌痉挛,故只选取头针治疗。针刺时选取活动区(即顶颞前斜线)和感觉区(即顶颞后斜线),采用沿线透刺,针体与皮肤呈15°角,针刺后捻转,留针30min,每日一次,每周日休息。

    恢复期:在针刺过程中根据针刺疗效的反应以寻找最佳有效穴位,并调整针刺量的大小,紧密结合肢体康复锻炼,进行针刺后运动,再针刺、再运动的方法。

    2组患者治疗8周后进行疗效统计。

    3 疗效观察

    3.1 观察指标

    (1)临床疗效评定:参见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通过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5],根据神经基本功能缺损评分的减少及病残程度进行评定。基本治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100%,病残程度0级;显著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90%,病残程度1-3级;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45%;无变化: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7%左右;恶化:功能缺损评分增加18%以上。

    (2)患肢运动功能评定 采用简式Fugl-Meyer运动功能量表[6]评定运动障碍严重程度,即运动评分<50分为严重运动障碍;运动评分在50-84分为明显运动障碍;运动评分在85-95分为中度运动障碍;运动评分在96-99分为轻度运动障碍;100分为运动功能正常。

    (3)日常生活能力的评定 采用改良Barthel指数评定[7],100分者,日常生活活动自理;60分以上者为良,生活基本自理;60-40分者为中度残疾,有功能障碍,生活需要帮助;40-20分者为重度残疾,生活依赖明显;20分以下者为完全残疾,生活完全依赖。

    3.2 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两组间、组内治疗前后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c2检验。以P<0.05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3 治疗结果:

    (1)各组患者治疗后临床疗效比较(见表2)

    (2)各组患者治疗前后患肢运动功能评分比较(见表3)

    表3 各组脑卒中患者治疗前后患者简化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比较(±s)

    与康复组比较:1)P<0.001;组内治疗前后比较:2)3)P<0.001

    由表3可知,各组患者治疗前患肢简化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16,P>0.05)。治疗后,各组患者简化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均有明显改善(t针康组=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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