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民族民间医药·下半月》 > 2011年第10期 > 正文
编号:12158186
浅谈基层医疗单位档案交接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0月1日 谢红宾
第1页

    参见附件(862KB,1页)。

     《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规定:“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基层单位中,有一部分单位或档案人员却忽视了这一工作环节。我们要明确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不仅是档案人员维护档案安全完整,也是《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赋予档案人员的职责。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862KB,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