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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22532
妊娠期和产后甲状腺功能障碍管理临床指南
http://www.100md.com 2013年2月1日 中国全科医学·读者版 2013年第2期
     新指南指出,治疗妊娠期和产后女性的甲状腺功能障碍,医生应谨慎解读血清游离甲状腺素水平,使用丙基硫氧嘧啶作为妊娠早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一线治疗药物,并建议哺乳女性摄入碘250 μg/d,以确保通过母乳传播为婴儿提供碘100 μg/d。

    新指南推荐

    第一,妊娠女性行游离甲状腺素检查时应确立具体妊娠期特异性参考值范围。另外,游离甲状腺素指数也是妊娠期的可靠检测指标。

    第二,丙硫氧嘧啶应作为妊娠早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一线治疗药物。若患者不耐受,也可使用甲巯咪唑。由于丙硫氧嘧啶有潜在肝毒性,在妊娠中后期,应将丙硫氧嘧啶换为甲巯咪唑。

    第三,以下女性在妊娠22周前应行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检测:目前患有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者;妊娠前有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病史且曾接受131I 或甲状腺切除治疗者;曾生育患有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的婴儿者;既往TRAb水平升高者。

    第四,TRAb 水平大于正常范围2 ~3 倍或曾接受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妊娠女性,应在妊娠18 ~22 周时行胎儿甲状腺功能不全筛查。此后,每4 ~6周行1 次或根据临床情况行胎儿甲状腺功能筛查。

    第五,女性甲状腺结节达5 mm 至1 cm,如具高危病史或超声检测结果可疑,应行甲状腺细针穿刺;有多个甲状腺结节直径达1.5~2 cm 女性,也应行甲状腺细针穿刺。

    (来源:《医师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