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医共体,家庭医生,1医共体背景下浙江省开展基层卫生工作的主要做法,2医共体背景下浙江省基层卫生工作取得的成效,3医共体推进中需要完善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戴文芸,胡玲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医共体)建设,是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路径,是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1]。2013-01-07原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和推广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医联体)体制机制建设[2]。2016-12-29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明确指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探索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建形式,城市开展医联体建设主要模式是医联体,农村开展医联体建设的主要模式是医共体。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开展医共体建设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环境,但也面临着一些不可回避的困难和挑战[2]。
浙江省于2017年9月,在11个地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确定了医共体内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调配“三统一”,财政财务管理、医保支付、信息共享“三统筹”,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强化”的改革试点路径。2018年9月,省委书记、省长召开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高规格现场推进会,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资源利用效率、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并提出了到2020年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的具体目标。目前,浙江省70个县(市、区)208家县级医院、1 063家卫生院组建了161家医共体。通过医共体建设,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整合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初步形成,浙江省在医共体建设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浙江模式”[3-4]。本文旨在对浙江省在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大背景下,开展基层卫生相关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存在问题及相应建议等进行阐述,希望可以为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实践提供参考。
1 医共体背景下浙江省开展基层卫生工作的主要做法
1.1 明确基层卫生管理职责和任务 实施医共体改革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改变管理模式,不再直接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为对医共体的全面管理,再由医共体对基层成员单位进行管理。
1.1.1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制定全县基层卫生工作年度计划、相关政策,协调财政和医保等部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经费,向各医共体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对医共体完成基层卫生相关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与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人薪酬相挂钩。与财政部门共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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