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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72243
乘客在公共汽车内受伤不属于交通事故等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日 《健身科学》 2003年第12期
     如何进行证据保全

    读者来信:四川大巴县的张女士来信说,她的女儿今年30岁,最近一段时间,女儿经常出现乏力、食欲不振等症状,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血小板和白细胞明显减少,被诊断为患有慢性丙肝。经询问专家,张女士得知,丙肝主要是通过血液(包括血液制品的输注、吸毒时共用注射器、同性或异性性生活中粘膜破损、共用牙具、共用刮胡刀、外科创伤等)及母婴垂直传播;其他途径,诸如共餐、接吻、握手、接触公共用具等都不会传染。这时她想起了,女儿在十年前曾因手术需要在县医院输过血,她怀疑女儿是在那次输血时感染的丙肝。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她秘密地开始了调查。经查证实,当时给她女儿供血的两位供血者在给她的女儿供血前,已被该县医院查出是丙肝病毒携带者,正是被输入了带有丙肝病毒的血液,她的女儿才得上的丙肝。虽然知道了事实的真相,但如何拿到医院保存的对供血者的检测报告,如何保证医院不篡改原始的病历资料,一时难坏了张女士,她致信本刊,希望能得到黄律师的帮助。

    黄律师:证据是证明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只有全面掌握了客观、真实的证据才能打赢官司。由此可见,如何收集、保存证据,防止证据的篡改、损毁、避免证据的灭失,就成了至关重要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证据有灭失可能的和证据在将来难以取得的,当事人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申请法院对证据进行保全。所以,我建议张女士立即申请法院对有关的证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乘客在公共汽车内受伤不属于交通事故

    案情:公交车抢点、抢客、开“飞”车的现象曾在一些地区非常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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