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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7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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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1日 《健身科学》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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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起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将逐步建立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起,我国开始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2005年2月26日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到,国家将首先在1/5以上的市县用2--3年的时间采取试点,之后此计划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根据《意见》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医疗救助的标准为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对于特别困难的人员,补助标准会适当提高。

    救助对象的申请,由救助对象本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城市医疗救助的书面材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市县级政府民政部门逐级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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