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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0183
法律热线黄正晔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健身科学》 2007年第9期
     解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相关法律问题

    1、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

    2、捐赠主体要求:

    (1)、捐赠人应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我国民法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反相推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捐赠,民法界定精神病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条例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2)、死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

    但对此条例要求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

    3、法定手续要求捐赠人要书写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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