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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把这个“贪”字拿掉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1日 《杂文选刊》 2007年第11期
     看到一文,谈及一些官员借出国“考察”之名,为自己日后的出逃铺路。例如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就先后十八次去加拿大“考察”,把自己的家人移居加拿大,他本人竟也取得了加拿大的国籍。当这一切安排好后,他在盗取了十亿多元人民币并觉察到要东窗事发,便“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逃到加拿大去了。现在虽说他已被加拿大警方严密控制,但什么时候能被引渡回来,还在两可之间。那个赖昌星,逃到加拿大几年了,说是引渡引渡,至今还赖在那里。就是高山日后被引渡回来,那被他盗取的十亿多元人民币会有多少被追回来,就更在两可之间。上文因此敲响这样的警钟:“警惕贪官借考察之名为出逃铺路”。这个警钟敲得好,敲得十分必要。

    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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