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状告学生家长:可悲的次优选择
不久前,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的玉尔其乡、阿恰勒乡人民政府,将二十九名孩子的家长告上法庭。理由是他们的孩子因忙农活辍学,要求法院责令家长把孩子送回学校读书。政府起诉辍学学生家长的行为得到了当地绝大多数农民的认可。(6月25日《中国青年报》)“不让一个家长非法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柯坪县副县长李旺军这话说得不可谓不斩钉截铁,也不可谓不理直气壮。诚然,根据新义务教育法规定,每个适龄儿童都有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也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孩子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使在校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因此,乡政府起诉学生家长,名正言顺,于法有据。
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物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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