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第二个自己
“朋友”这个古老的词儿,在现代显得非常活跃。在人际交往中,遍地“朋友”下夕烟。臧天朔那首声嘶力竭的《朋友》风靡,更是让“朋友”多得势如过江之鲫。不是吗?见了一面,连姓名也说不上的.也互称“朋友”;遇到鸡毛蒜皮的事,也会想到请“朋友”帮帮忙;一餐酒席竟然交上一个排的“朋友”,还说是“铁”的;本是你死我活的赌局,也会被称作是“朋友”聚会;至于官场、生意场上更是少不了“朋友”的鼎力相助……总之,时下“朋友”泛滥。且不说某些人对“朋友”的理解已与原意甚远似有亵渎之嫌,至少它与“小姐”一词一样多少有些暧昧。我常读闲书,也看到一些名人对“朋友”的认识。这里不妨举两则:一是余光中的说法。他认为朋友可以分四型:高级而有趣(可遇不可求),高级而无趣(类似诤友),低级而有趣,低级而无趣。二是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他将朋友分为三类:一类是出自自身的利益或用处而考虑的;一类是出自快乐的目的;一类是最完美的友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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