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杂文选刊》 > 2007年第17期
编号:284515
从“宋平顺自杀”看贪官赃产追究制的必要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7日 《杂文选刊》 2007年第17期
     6月3日,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身亡。中共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时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宋平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

    窃以为,对于宋平顺的调查与处理,不是句号而只是一个逗号。我不仅关心宋平顺是否道德败坏。更关心他有无涉嫌犯罪;我不仅关心他是否开除党籍,更关心他的那些违法犯罪所得有无全部追缴。

    宋平顺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牟取巨额不正当利益,那么,这位情妇到底得到多少非法所得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70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