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公路”飘来“私路花雨”
因为收费问题,盈利近六亿元的京石高速公路遭遇首次公益诉讼——北京市民赵建磊和律师吴朝华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京石高速北京段退还高速费五元。公益诉讼的价值,就在于为公共利益说话,并不在乎标的之大小,甚至也并不在乎官司之输赢。公路收费,涉及巨大的公共利益被侵害问题。这些年来,在许多领域,局部利益、部门利益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随着全国公路建设持续“大跃进”,太多的“公益公路”变成了“利益财路”;审计表明,一些地方的公路,已成了政府和一些利益集团的“财路”,众多的违规收费站、大量的违规转让经营权,使公路的公益性受到了严重挑战。面对公众利益的大量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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