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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72002
用和谐的审美观指导美容医学中的审美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日 成万雪 蒋文波 许晨晨 查 丽
审美观念,和谐美,人体审美标准,美容就医者,人体美,美容医师,技术实施,审美要求,审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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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272KB,2页)。

    成万雪 蒋文波 许晨晨 查丽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关键词】 审美观念 美容医学 和谐美 人体审美标准 美容就医者 人体美 美容医师 技术实施 审美要求 审美能力

    【分类号】R622

    “当人类的文明之钟在黄河流域和地中海沿岸同时敲响的时候,所发出来的第一个声响便是和谐之音”[1],在中西方美学发展的长河中,有许多交合点,和谐美就是其中的一个,它是古代美学家最早提出的一个美学范畴。和谐不仅是形式美规律的最高原则,而且集中反映了人的审美体验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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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人类的文明之钟在黄河流域和地中海沿岸同时敲响的时候,所发出来的第一个声响便是和谐之音[1],在中西方美学发展的长河中,有许多交合点,和谐美就是其中的一个,它是古代美学家最早提出的一个美学范畴。和谐不仅是形式美规律的最高原则,而且集中反映了人的审美体验的形成机制和作用原理。概言之,即周来祥先生在其论著《论美是和谐》中指出的:“我认为美是和谐,是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理性和感性……规律性的和谐统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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