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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4819
药妆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月20日 中国美容医学 2016年第7期
化妆品,1药妆的概念,2药妆的功效,3药妆与化妆品和药的区别,4各国药妆擅长领域,5药妆发展现状,6对国产药妆未来的展望和建议,7小结
     杨子微 王俊霞 综述,车雅敏 审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皮肤科 天津 300052)

    药妆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杨子微王俊霞 综述,车雅敏 审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皮肤科天津300052)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药妆品逐渐步入人们视野。本文介绍了药妆品的概念及其由来,主要特征,功效,分类以及其与药和化妆品之间的区别。回顾药妆的历史发展,以及当前各国在法律法规领域对药妆的规定。随着药妆品在医学上的不断深入认识,分析并介绍现阶段不同国家的药妆擅长不同的领域。由于药妆的特性,现已在消费市场倍受青睐。展望全球及我国药妆的未来,针对我国国情及资源对国产药妆的发展提出建议。

    药妆;功效;历史;现状;未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朋友甚至男性朋友更加注重外表的美丽,更希望仅仅通过使用化妆品就能改善皮肤问题,不需要花很多钱,有任何疼痛的感觉,或有任何整形手术的麻烦以及色素沉着,炎症反应,感染等不良反应。同时也对皮肤的修护与保养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药妆开始备受市场青睐,也成为众多化妆品企业抢占市场的龙头品牌热词。

    1 药妆的概念

    药妆这一概念是由cosmeceuticals翻译而来,这个词由化妆品(cosmetic)和药物(pharmaceutical)组合而成,又称功能化妆品,疗效化妆品,医学化妆品。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962年由Reed[1]提出,用于概括“具有活性的”或“有科学根据的”化妆品。美容皮肤科的创始人之一Albert Kligman[2]在1970年将药妆定义为:同时具有化妆品特点和某些药物性能的一类新产品,或处于化妆品和皮肤科外用药间的一类新产品。目前,药妆还未在大部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中做出统一规定。例如,在美国,对于这类高于化妆品定义的功效性产品实质上归于非处方药品,将其按药品管理处理。在法国,药妆属于活性化妆品,对于这类产品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在日本,“医药部外品”是专门为药妆设立的类别,并实行审批制管理,通过审批后的医药部外品在市场流通上与普通化妆品相同[3]。在中国,化妆品定义中无药妆说法。中国对化妆品的法律法规中有两个类别,对于染烫发、淡斑、防晒等用途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批号“卫妆特”,而普通化妆品批号为“卫妆准”。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数化妆品主要以“卫妆准”为主,极少数是“卫妆特”,而“药准字”的化妆品至今未问世[4]。2010年2月5日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对“中草药”方面的用语全面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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