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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39457
《侵权责任法》条文解析\案例分析及思考(3)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1日 《中国美容医学·综合版》 2011年第3期
     《侵权责任法》这一规定,强调在不能取得患者或其亲属意见的情况下,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表明,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在患者知情权与患者生命权、重大健康权之间作出符合患者利益的选择。有了这一规定,有助于避免李丽云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生命权的尊重。在我国法律中,生命权高于知情权,《侵权责任法》对医院的“紧急救治权”仅限于高于患者知情权的生命权,或重大健康权受到紧迫危险时方可适用,并不能滥用。但是本案例,恰恰是已经取得了患者丈夫的意见,明确表示拒绝相应治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是否应该对患者采取治疗措施值得斟酌。紧急情况医院可“擅自”抢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均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一定要把握尺度。

    5 【法律条文】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案例:张女士因乳房疼痛到医院就诊。当时为她检查的是一位男医生,诊室内还有四五个实习医生,有男有女。检查前,医生要求张女士撩起上衣,解开文胸。当乳房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时,张女士感到非常难堪。而事后,张女士发现在场的很多是没有正式行医资格的见习和实习医师,而医生并没有对她说明,张女士认为医院侵犯了她个人隐私,造成了她的精神损害。

    解读:该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该法对个人隐私权加以保护,成为我国立法上一大进步。

    思考:作为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一言一行均作为该医疗机构的代言人,医院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承担侵权责任。患者的病情及健康资料属于个人隐私。根据《侵权责任法》的上述规定,结合实施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学生和试用期医学院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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