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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66868
政策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日 《医药世界》2004年第7期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增强可操作性

    2004年6月21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审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对于各方关注的疫情控制措施,作出增强可操作性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采取非常措施。另外,修订草案注意保护传染病病人的权利,特别规定,在对甲类传染病发病场所或者特定区域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的同时,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的工作单位不得拒绝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关于甲类传染病的救治、控制措施,草案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强制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医学干预等措施,必要时,可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严格食品卫生准入,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结合今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卫生许可工作的清理整顿。

    《通知》提出,清理整顿范围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通知》要求,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上述企业,各地要按照食品卫生法规、相应卫生标准和生产卫生规范进行逐一清理审核。对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对没有按规定发放的或超出法定职权范围进行审批的要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超出许可范围进行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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