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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上升十个成因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日 《医药世界》 2006年第12期
     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升幅居各类民事案件之首,这类案件审理周期长、涉案损害结果常为死亡、残疾,当事人矛盾激化、易产生不稳定因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较为疑难复杂,同时,也出现一些围攻医院、殴打医生的事件发生。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999年受理医疗纠纷案件9件,2000年受理13件,2001年受理22件,2002年受理55件,2003年受理89件,2004年受理103件,2005年受理124件,2006年1至8月110件。

    北京市海淀法院不但受理了大量医疗事故、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也受理了因医疗过程中患者或其家属伤害医生导致的侵权赔偿的案件。为从更深层次研究对策,海淀法院与医学会、医院管理协会、卫生部有关主管部门相继就该问题进行研讨,并进行相关调研工作。

    目前,海淀法院对近年审理的全部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分类统计,首先从纠纷上升的成因入手分析,研究发现医疗纠纷增多的成因如下对媒体公布:

    一、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的因素。尤其是传统的医药报销制度改革,使患者开始直接负担医疗费,患者在治疗后为考虑经济原因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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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医疗技术发展、学术观点不同和医疗知识普及的因素。一些过去没有发现的医疗问题,在近几年因为有新的诊疗方法而被发现。也常有一些医院或医生对其他医院医生的医疗水平评价导致引发诉讼,而且许多医疗案件均在几年后起诉。

    患者医疗知识的增长,也使患者获得更多的信息,判断医疗单位的治疗行为。

    三、社会需求不断提高因素。人们生活水平和对专家要求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人们不再满足于以往的治病救人,在医疗中对医疗服务的态度、痛苦减轻程度、手术后的形体美观等诸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新的法律规范出台的因素。许多新的医疗规范性文件出台,对医疗行为提出新的标准和要求,当医疗机构未按规范进行操作时,患者据此向医疗机构提起诉讼。

    五、对新的法律法规的误解和媒体报道因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证据方面的司法解释出台,一些新闻媒体的片面报道或误导,导致患者误解误读法律,从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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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医生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不尽注意义务的医疗行为因素。当前,医生职业道德问题日益严重,医生在医疗行为中不负责任,不尽告知义务,不考虑当事人经济负担能力,违反医疗常规,造成医疗事故或过错多发。

    也有一些仅因为服务不及时、语言态度问题,导致患者诉至法院。

    七、当事人非理性诉讼的因素。当事人非理性诉讼主要包括因亲人死亡感情上不能接受或花费高额治疗费却未能治愈;当事人对权利误解或对权利的过度要求,以及对医学专业的不理解。

    八、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泊的因素。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维权意识增加,但医生们的意识并没增强,不能认真的进行病历记录、签手术同意书、保管封存争议物品等,致使易被找出问题,并成为被告。

    九、医疗资源不合理配制的因素。大量疑难病治疗集中在三甲医院,而一般患者出于对小医院的不信任也投奔三甲医院,造成医疗资源的不合理配制,最终影响医院对患者的有效治疗,也提高了差错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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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诉前解决纠纷机制缺乏的因素。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解决纠纷机制缺乏,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职责淡化,没有建立起如劳动仲裁、劳动保险和劳动纠察之类的部门进行管理,医患之间出现纠纷唯一途径就是诉讼,法院直接面对专业性较强、矛盾突出的医疗纠纷。

    对于法制社会的要求而言,应将诉讼定位于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第一道防线。

    基于上述原因在近期不可能得以有效解决,故医疗纠纷将有可能近一步增多,而医疗纠纷的审理不但涉及到整个医疗行为的规范,人们的生命健康问题,更在具体个案中呈现出认定繁杂、周期较长、矛盾突出、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特点。

    考虑上述因素,法院不仅自身要加强研究解决医疗纠纷的对策,以缓和社会矛盾,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探寻新的解决机制。, 百拇医药(祁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