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药世界》 > 2007年第3期
编号:11432731
医患法律关系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日 《医药世界》 2007年第3期
     文章编号:1008-6919(2007)03-0095-02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B

    【医院论坛】

    分析医患法律关系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从而密切医患关系,减少或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1医患关系是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个人和组织为了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必须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相互之间要发生各种社会关系。为了使社会关系的确立和发展符合国家的要求,国家制定并运用一些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这些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具备了法律关系的性质。由于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不同,而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等不同的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它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动而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患者到医院就诊,一方面,其义务之一是交纳医疗费用,权利是获得相应的诊疗服务,而医院和医务人员在收取医疗费用后,即应承担位患者诊疗的义务,这样,易患之间就形成了一种财产合同关系。另一方面,患者本身拥有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医院和医护人员即应有保护患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构成了人身法律关系。这些分析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25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