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 县域强才是真的强
联体,卫生院,县级强不等于县域强,为县级医院重新定位,鼓励探索新模式
文/本刊记者 宁艳阳县域医疗共同体是农村开展医联体建设的主要模式,可以实现医疗技术和专家资源的下沉,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然而,在各地的探索实践之中,医共体却显现出“跑偏”迹象,有些县级医院院长甚至乘机“跑马圈地”。县域医共体的建设目标到底是什么?县级医院在医共体中应处于怎样的地位?近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中国卫生》杂志社和《健康报》社共同主办的“烽火行动,品质无边界——县级医院改革与管理创新论坛”上,有关专家给出了答案。
县级强不等于县域强
经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国到底有没有分级诊疗?事实上,农村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就是分层设置,某种程度上就是分级诊疗。作为推进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县域医共体,其建设也必须要和农村三级网络建设相联系,不能独自发展。
任何一项改革,出发的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为什么出发。建设医共体的根本目标是要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而不仅仅是提高县级医院的成本效率。有个概念必须明确,强县级并不等于强县域,医改的目标是要将90%的患者留在县域内治疗,而不是说将90%的患者留在县级医院治疗。
在县域医共体中,县级医院非常重要,上面连着公立三甲医院,下面又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县级医院应该主动担当,把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起来,发展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强化县域内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实现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当然,要让县级医院通过医共体支援所有的乡镇卫生院也很有难度,这就需要通过省、市、县的联动加强县级医院的能力,再通过县、乡、村的帮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能力,以此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循环。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理论与政策专委会秘书长陈秋霖:
“从分工走向整合”是现代医疗体系的发展方向,包括医防整合、医疗整合、区域整合。医联体建设是医疗体系发展的必然选择。关于医联体应该有一些标准,不能说只要签订协议就是医联体。
从工作标准来看,医联体必须满足4个条件。一是服务,即有没有实现服务的上行和下行,而且下行不能只看增量,还要看基层服务内容的扩充和完善。二是管理,即有没有实现人、财、物的利益机制调整,有没有实现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三是支付,即有没有实现支付机制的调整,有没有按照集团支付并解决基层收入的问题。四是信息,即能不能真正实现统一平台,真正开展大数据应用。
从成效标准来看,医联体必须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强基层,基层要有医疗,还得是真医疗,不能停留在医疗机构建设和设备配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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