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治”到“法治”的蜕变
医师资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承与创新并举传统与现代交汇,民间高手获正名中医诊所更纯粹,有了母法,还需子法和规章
文/本刊记者 宁艳阳新政新规: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传统医药的第一个国家大法。《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创新。例如,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的中药制剂,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等。
2017年6月2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为《中医药法》的重要配套文件,两个文件有望为开办“纯中医”诊所开辟便捷路径,为民间中医“转正”打开大门。
2017年12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拥有几千年的厚重历史和巨大的经济潜力。然而,在多种因素制约下,其现状与发展却不尽如人意。为了振兴中医药,中医药人历经30多年的努力,终于在2017年迎来了《中医药法》的正式问世。
继承与创新并举 传统与现代交汇
2017年注定是中医药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千呼万唤的《中医药法》终于落地生根。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于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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