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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05289
浅谈如何加强手术室护士的法律意识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1日 《现代医药卫生》 2008年第21期
     文章编号:1009-5519(2008)21-3293-02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在新形势下如何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津法规学习,提高护理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护理纠纷及差错事故的发生,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手术室护士面临的新问题。

    1 更新观念,依法施护

    1.1 严格手术病人的查对及交接制度:接病人时,一定要依据手术通知单,携带手术病人送交接表,并核对病人、病历及腕带一致。严格交接制度,防止接错病人,核对内容包括: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术前诊断、手术部位标识、手术名称、手术时间等,还要注意病人的生命体征、术前皮肤准备情况、麻醉方式等。对术前准备不充分的要及时向病房提出并及时处理,否则责任由手术室承担。病人随身带的贵重物品要由病人亲自交给家人保管,对手术前病人有皮肤异常的应告知手术医生,由手术医生决定是否做手术,并在手术护理单上注明。病人进入手术间后、手术开始前,由巡回护士、麻醉医生、手术医生再次核对病人并在手术病人接送交接表上做责任签名。术后应由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共同将病人安全送回病房。接送病人均由手术室护士和病房护士在手术病人接送交接表上签名,以便日后提供有效依据。

    1.2 重视手术病人的安全防护:高龄、小儿、意识模糊、神志不清、躁动病人在运送过程中实行加床档、上约束带,并寸步不离,转移到手术床后及时固定护手板及腿带,防止病人坠落伤。巡回护士需要离开时由洗手护士看管好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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