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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为什么易受药物损害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日 《家庭用药》 2006年第7期
    陈成伟上海肝病学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南京军区临床肝病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有句俗语“是药三分毒”包含了很朴实的道理。因此,临床上需要用药时应遵循对症、适时、少而精的原则,切忌滥用。以后我们会逐渐谈到,除每种药物潜在可能的毒性外,多种药物互相作用也可能产生肝毒性。

    通常认为肝脏对外源性化学物质的转化是肝脏的解毒作用,但这种作用是“双刃剑”,药物和其他化学物质经肝脏生物转化可变成无毒的代谢产物,但有不少物质经过肝脏的生物转化后可生成毒性中间产物,进而可导致肝脏损伤。

    大多数口服药物是通过肠道途径对肝脏造成毒性损伤的,肝脏接受来自肠道的血流,因此,首先易受由肠道摄入药物的毒性损伤。从解剖生理上说,由于存在肠肝循环(由肠道吸收的化学物质,经血送到肝脏后,由肝细胞分泌排泄到毛细胆管,再由胆道排泄到肠道,再吸收入肝),使一些药物在肝脏逗留时间延长,毒性增加。在由胆道排泄过程中,少数药物可损伤胆管基底膜和上皮细胞,或干扰胆汁形成,从而造成胆汁瘀积导致黄疸。

    那么,为什么同样一个药,有人服用后很正常,有人会导致肝损害呢?这就涉及到特异质反应问题,正如大多数人吃海鲜感觉很好,少数人吃海鲜就会过敏一样。

    药物性肝损害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药物固有毒性,这与药物剂量有关,剂量越大,毒性越大,所有人都一样。另一种是特异质损害,仅表现在少数特异质人身上,这又分为过敏特异质和遗传特异质两种。

    由此可见,药物不是吃得越多越好。越来越多的“补药”、“瘦身药”和“保健药”引起的肝损害,屡见不鲜,应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

    (作者每周二上午在上海沪闵路9585号上海南京军区肝病中心有专家门诊)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