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家庭用药》 > 2007年第6期
编号:11465766
普通感冒不可滥用抗菌药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日 《家庭用药》 2007年第6期
     为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上海市卫生局颁布了《实施细则》,并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细则》明确指出普通感冒患者将不再用抗菌药物治疗。

    普通感冒即通常所说的感冒,任何季节都可能发生,多为散发。有自限性,病程一般为5~7天。其主要临床表现为鼻咽部卡他症状,起病较急,初期有咽部干痒和烧灼感,可有喷嚏、鼻塞、流清水样鼻涕等症状。有时可出现低热、轻度畏寒和头痛。普通感冒主要是由RNA病毒感染引起的。成人多数由鼻病毒引起,也可由副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埃可病毒、柯萨奇病毒等引起。病毒感染时外周血白细胞计数通常正常或偏低,淋巴细胞比例升高。

    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即通常提到的“抗生素”或“抗菌素”,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用于治疗细菌感染,对病毒无效。然而有些人错误地把抗菌药物当作万能药,一出现呼吸道症状就服用抗菌药物。据统计,中国的门诊感冒患者约有75%由于各种原因处方了抗菌药物。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特别是不正确地大剂量、长疗程应用广谱抗菌药物的危害显而易见。最为人们关注的是药物不良反应,最常见的有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皮疹、发热等,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菌群失调导致的消化道功能紊乱以及二重感染。另外,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以及医疗资源的浪费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28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