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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52442
再婚夫妻的心理调适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日 《现代养生》 2004年第8期
     再婚夫妻的心理状况同初婚夫妻是有所不同的,前者具有后者一般所不具有的某些心理敏感,专家告诫如下问题要正确处理。

    第一,对先前爱人的感情问题。一般来说,再婚前若是因为离婚而造成家庭的破损,那么原来夫妻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也就不存在对先前爱人的思念。但是,再婚前若是丧偶而造成家庭的破损,而原来夫妻间的感情比较深厚,那么丧偶后感情波动就会延续一段时间。这种感情虽然随着家庭的重建能够减弱,但要完全排除既不现实,又不合情理。于是,怎样对待这种感情,是截然排斥,还是听任流露,抑或是互相体谅与照顾?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互相体谅与照顾。谁都承认,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但专一的爱情并不排斥已经逝去的爱情在心理上可能留下的余波,更不要求已经逝去的爱情丧失其原来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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