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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81764
“精神赡养”:老龄化社会的法律难题(1)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1日 《现代养生·上半月》 2011年第3期
     老龄化社会,什么才是对老年人最大的关怀?

    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就像《常回家看看》歌中唱的那样:“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自立门户的子女,很少去父母那里走动,甚至对老人不予理睬实施“冷暴力”,痛苦不堪的老人想要维权,又因相关法律不够具体,而难以得到保护。现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一

    老人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2010年12月初的一天,72岁的孙大爷在保姆的陪伴下,来到郑州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律师求助,要求以无人赡养的名义起诉自己的儿子。孙大爷是郑州一家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老伴儿2005年因病去世,现一直独自生活。老人精神状态良好,语言表达清晰,他不索求赡养费,只要求儿子定期回家看望自己。老人说,走法律程序实在是逼不得已。

    孙大爷每月有2000多元退休金,有100平方米的两室两厅住房,家中雇有保姆。孙大爷的儿子在建筑工地上班,平时在外面搞工程,时常连个人影都难见到。老人曾给儿子打电话,多次提出周末保姆不在,让儿子回家看看,但儿子总说工程太忙,还问老人是不是缺钱,还是想要找个老伴儿。后来,儿子非要给老人雇一个24小时陪护的新保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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