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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9680
强制食品标签重塑食品安全
http://www.100md.com 2012年5月1日 《现代养生.下半月》 2012年第5期
添加剂标示的修改,标签文字的规范,配料表要求标示,致敏物质的标示,对保健食品的要求,企业联系方式标示,生产日期的标示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便于选购产品,卫生部发布的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实施。

    添加剂标示的修改

    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其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例如: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可选择标示为三种形式:柠檬黄、着色剂(102)、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这种不具体的物质名称。

    标签文字的规范

    食品标签中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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