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青春说再见
那年我刚刚17岁。冬天起床跑早操,散了后大家三三两两往教学楼走,即使大冬天我也买不起一件厚棉袄,冻得唇青面白,浑身直打哆嗦。他和几个男孩子说说笑笑地与我擦肩走过,清秀、挺拔,就是脑袋像刚出炉的地瓜,腾腾地冒着热气,胳膊上搭着厚棉袄。他走了两步回头看,再走两步再回头,然后犹豫又犹豫,终于退回到我身边,把棉袄轻轻披在我肩上,说了一句:“快穿上吧,看你冻的……”我惊讶得说不出话。矮矮瘦瘦的丑小鸭竟不期然得到这样的关照,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是三十二班的。你不用了就给我搁讲台上好了。”说着他就走了。
从此我开始注意他—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天生一股侠气。他笑的时候,我感觉日月星辰都在笑;他嘴角边一颗小黑痣也无比的好,连周围的空气都被他晃得哗哗地摇。
第二次和他打交道是在考场上。大规模期末考试,换班坐。大家都早早就位了,只有我面前的座位空着。考试开始15分钟了,有人噼哩啪啦跑进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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