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药品商品名
我们知道,一个药品会有一个通用名和一个商品名。药品的通用名,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称,一般是用来表达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但实际生活中老百姓熟悉的,常常是企业给自己的产品注册的商品名(品牌名)。例如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为通用名,泰诺、百服咛、必理通等为商品名。说一个药品有多个名字,就是指药品的商品名。同样一个药品经批准同意生产的厂家越多,它的商品名也越多。这就是“一药多名”现象。它带来的结果是同样一种药物,不同的厂家生产,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差距之大到了难以为大众所接受的水平。这对不太熟悉药物的大众来说就很难选择了。可是,从药品本身来讲,无论卖什么价格,药品还是同样一个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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