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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00008
心理辅导需要科学的价值干预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3年第7期
     在一节“关于如何调节情绪”的小学心理辅导课上,辅导老师告诉同学们,当你遇到烦恼的事情时,如果换一个角度去想,就可以消除烦恼,使自己变得快乐起来。随后,老师要求学生举一个例子与大家分享。一位同学站起来说:“一天,我和妈妈在商店买东西,突然我发现有小偷把手伸进一个人的口袋里偷东西。当时我紧张极了,心里很不舒服。后来,我又一想,幸亏小偷没有把手伸进我妈妈的口袋里,这样想,我才变得快乐起来。”

    以上课堂活动片段,显然牵涉到价值观问题。作为心理辅导老师,在碰到类似的情况是鼓励学生讲出真实的感受,还是教给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在心理辅导中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心理辅导需要科学的价值干预

    在心理辅导课中,对价值问题的处理始终是一个敏感而又棘手的问题。众所周知,“价值中立”是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核心思想,而以罗杰斯为代表的当事人中心疗法曾经被我国许多理论工作者和实践者所推崇和应用,因此,在心理辅导课中凡是涉及价值问题的地方,教师的一贯做法是保持“价值中立”或“价值参与”(似乎是心理辅导科学性的要求)。然而,随着实践的深入,我们发现只保持“价值中立”或“价值参与”是不切实际的,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价值干预。

    首先,价值干预是必需的。从心理辅导的理论来看,心理辅导的哲学基础之一是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而“受辅者的改变首先是价值观念的转变”,心理辅导的核心就是帮助来访者建立适当的价值系统,促其心理健康发展并不断求达“自我实现”。实际上,从治疗的作用机制来看,即使当事人中心疗法,也是改变当事人原来的价值体系,以及评价自己的方式。从教育理论来看,教师之所以称之为教师,就在于教师应该将社会的主导价值传给下一代。心理辅导只要是一门学科,只要以课的形式开设,我们不能有任何理由否定它的教育性,这种教育性首先就表现为价值的干预。心理辅导作为教育人的一种活动,必然要考虑促使学生“向什么方向改变”的问题,也就是说作为教育必须使学生的价值取向符合社会主流文化的价值。从心理辅导的实际工作来看,价值取向模糊、价值认同失衡以及价值观念错位等众多价值观问题是造成学生心理问题的主要诱因,这一点已取得较为一致的认识。同时,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有较高的威望,学生普遍存在“向师性”,比较容易接受老师的影响,因此辅导老师完全可以用正确的价值观影响学生。即使在心理咨询活动中,绝大多数来访者也希望在心理咨询中得到“直接的权威指导”,而不是“药物和仪器治疗”或“经过自身的努力在咨询员的配合下改善”。即使在西方国家,也只有部分咨询流派主张“价值中立”。对于心理咨询中存在价值干预这一事实,几乎所有的治疗者都不否认。

    其次,教师应进行科学的价值干预。在实际工作中,教师应避免以下一些误区:

    误区一:价值干预就是价值判断

    价值判断是教师对学生的价值观做出好坏、正误判断,通过灌输或操纵的方式做价值裁判,甚至替对方做决定。教师对学生做简单的价值判断势必会扼杀来访者的价值追求,导致其自主性的丧失。教师这样做,既违背辅导员的伦理规则,也不符合心理辅导的本质。

    误区二:价值干预就是内容干预

    对学生价值内容的干预超越了心理辅导的传统限定,因为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及其正确性通常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在实际工作中易导致心理辅导政治思想教育化,从而影响心理辅导的效果。

    误区三:价值干预必须及时干预

    在辅导中,对于来访者那些明显与社会公德相抵触的价值选择,教师有责任给予干预,因为学生处于成长期,价值观往往还没有形成,因此教师在心理辅导中不能保持中立。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的价值观给予一定的引导,学生是能够接受的,但教师在操作上应注意“只对事不对人”。对于那些并不明显与社会公德相抵触的价值观,我们的经验是教师没有必要给予及时的干预。既然是价值干预,即使你及时进行也不会有较好的干预效果。价值的改变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的认知教育,再加上情感的投入以及学生生理、心理的成熟才可能实现。

    在心理辅导中,辅导老师一方面要尊重学生,充分让他们进行价值澄清、自我抉择;另一方面辅导老师应有自己的价值观,对自己的价值取向有自觉意识,并且建立起一套积极的、与主流文化价值相适应的价值观。

    尊重学生是处理价值问题的基础

    关于教师和心理学家对于学生的品行问题的重视角度,威克曼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着普遍性的差异。教师过于受职责的局限,偏重强调社会道德和维护社会秩序,对于学生的心理问题重视不足。而心理学家则认为道德和秩序问题是认识问题,较易矫治,但根源在心理深层的问题不仅矫治困难而且影响深远。作为一名心理辅导老师,要两者兼顾。

    在心理辅导课上,我们要鼓励学生讲出自己真实的感受。第一,这符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性原则。在心理健康教育中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认识到教师的“他助”是手段,学生的“自助”才是目的。在心理辅导过程中要允许学生“理直气壮”地倾诉心声、发表看法、宣泄情绪。第二,这符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尊重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实际上是师生双方的一种交往过程,尊重是实现这种交往的基础,也是师生情感交流的最佳渠道。师生双方只有在人格上平等,心理上相容的前提下,学生才能放开自我。如果教师一味将学生当作命令的对象,极易引起他们的不满、反感,甚至抵触,那么,教师的所有努力将在学生封闭的内心世界面前变得毫无价值。第三,这符合政治思想教育的指导思想。政治思想教育的指导思想是疏导,只有在疏通的基础上才能引导,因此,教师尽其所能,让学生袒露自己的心声,全面了解学生,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但是,我们鼓励学生讲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并不意味着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的道德情感和思想品德不闻不问,而是对心理辅导教师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杜威曾经说过:“教师是一个引导者,他掌着舵,学生用力把船划向前方。”因此,我们必须针对学生暴露出来的价值观等问题,精心设计教育方法。我们认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教育的隐蔽性。教师设计的教育活动主题必须避免直接针对某位学生的感受或发言,以免破坏和谐的师生关系,影响心理辅导课,甚至使学生产生对立抵触情绪。

    2.教育的长期性。教育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因为学生道德情感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我们的教育效果也不可能做到立竿见影。

    3.教育的广泛性。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积极争取学校领导和其他教师的配合支持,努力营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实现教育教学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

    不同的心理辅导途径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价值问题的处理,我们认为在心理辅导的不同途径中教师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心理辅导课,我们认为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社会主导价值的引导,甚至采取一定的干预措施。如果某位学生的言行、思想偏离我国德育的大方向,教师应该干预。此时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在教学中尽量避免枯燥的道德说教而借助团体的力量,让学生开展讨论,使这位学生明白自己的观点与其他同学有不一致的地方,教师引导学生注意正在讨论的问题中各种可能的做法和后果,并说明自己的价值观及选择这种价值观的理由,以及这种价值观对个人、社会的影响。如果只是涉及一些对道德问题的不同理解或自己思想上的某些困惑,教师可以表明自己的价值观,借助教师的榜样示范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如果学生本身没有自己的价值观,教师更应该将国家的主导价值观教给学生。这样处理,既有利于保证教师的角色地位,又不至于影响心理辅导课的效果。

    对于心理咨询,我们主张“价值参与”。当学生来咨询时,咨询员不能始终以“对”与“不对”的语言回应,进行价值干预,可以用“你很有个性”、“你的观点很有意思”、“你有这样的见解,我们记住了”等语言来回应。作为咨询员最大的忌讳就是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来访者。一般而言,在建立咨询关系的初期,往往较多地采用支持策略(尊重、理解、同感、关怀、关注、倾听、鼓励等),在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咨询关系后,可以根据需要逐步采取一些挑战策略(面质、高级同感、自我暴露等)。

    如果学生确实存在一些价值方面的困惑,我们坚信有关价值问题的教育效力是有效的,但不期望通过某一次活动就能改变学生的价值观或学生的某些思想、行为。因此,首先我们应尊重学生的价值观,然后靠教师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 (王洪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