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004年第12期 > 正文
编号:13199610
儿童亲社会行为培养方式的研究(1)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4年第12期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处处可见帮助人的现象,从为陌生人指路、给老人让座、扶盲人过马路,到与歹徒作斗争等等,社会无时不在提倡助人为乐的行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培养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呢?

    国外学者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对亲社会行为进行研究,美国《心理学百科全书》对亲社会行为所下的定义为:“亲社会行为由那些对行为者无明显益处,但对接受者有益的反应组成。”现在,人们往往从广义上研究亲社会行为,一般把“亲社会行为”与“利他主义行为”、“积极性社会行为”、“助人行为”在同样的意义上使用。在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外的心理学家都提出了一系列的培养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培养方式。比如,心理学家Ianotti就曾指出,儿童的监护人(包括家长和教师)可以通过训练使儿童变得更加具有移情性。训练程序为,首先询问儿童关于故事或图片中小孩的情绪状况,然后再让儿童试着去理解他们自身的情绪反应。儿童从中体会到自己对他人的情绪反应,并学会了如何理解他人的内在体验,从而减少自我中心倾向的可能性。

    下面,笔者结合一些经典的实验研究,分析并总结几种训练和培养儿童亲社会行为的方法,以期引起教育同行的进一步重视。

    提供言行一致的榜样

    社会学习理论告诉我们,教导儿童表现出更多亲社会性可以通过提供亲社会榜样来完成,因为儿童的亲社会行为是通过观察他人而学到的。观察利他榜样会暗示儿童,帮助他人的行为是好的,同时还可教会儿童如何帮助别人。儿童会由此认识到帮助别人不仅给他人还给自己带来了有益的结果。Hoffman(1975)经研究发现,如果一个儿童的母亲是有爱心的人,那么他就会比其他儿童表现得更慷慨,更会关心安慰别人,具有合作精神。这进一步表明了儿童的亲社会行为的表现程度与父母的榜样行为之间有很大的关系。

    榜样对儿童行为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持续性,研究结果显示,榜样身上的两个主要特征起着关键作用,即:榜样的关怀(仁慈、关心、兴趣)以及榜样的力量(威信、对资源的控制)。这两者能够激发儿童模仿榜样的利他行为的愿意。另外,如果榜样一旦被儿童认同,也就是当儿童认为榜样的条件跟自己的条件差不多时,榜样的行为所起的效果会最好。因此,也可以鼓励儿童去模仿他们的同龄伙伴的利他行为。

    成人的言行不一致,即口头提倡帮助别人,但行动上却并不实践他们所说的,这样会减弱儿童的帮助行为。Bryan和Watbek(1973)对这个主题进行了研究,发现榜样的言语直接影响着儿童的言语,而儿童的行为更多受榜样行为的影响。

    当榜样对捐赠行为只进行口头评价时,并不能有效地改变儿童的行为。而对于年长一些的儿童,特别是90岁以上的儿童,这些“伪善”的影响是消极的,儿童如果从那些“伪善”的人那里得到表扬或赞同时会感到非常厌恶,可能会因此减少捐赠行为,甚至会避免去做那些“伪善”者所说的事。

    很明显,榜样如果言行不一致,会对儿童造成巨大的伤害,使儿童感到受了欺骗,从而阻碍了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使用有效的教育和惩罚手段

    1.引导手段

    长辈在惩罚儿童时要注重引导儿童进行思考,比如告诉儿童他们的行为对他人所造成的后果,鼓励儿童去假想他人的感受,或者与儿童一起探讨引发某些行为的情境因素。

    Zahn-Waxler发现如果母亲经常向儿童解释行为后果(比如“如果你打了小芳,你就会伤害她”)或者在提出要求时带有明显情绪如愤怒、不满等(比如“你不能打人”),那么儿童可能会表现出更多的帮助行为或同情行为。

    作为父母,我们中的很多人可能花了大量时间去告诉儿童不要做什么,而研究表明:告诉儿童不应该做某些事情的原因是更重要的。特别是应该重点去解释他们的行为如何影响其他人,同时清楚地告诉儿童什么是正确的行为规则(比如“帮助他人是好孩子”),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引导之所以能提高儿童的亲社会行为,是因为它强调了儿童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进而加强了儿童的观点获得和移情能力的培养。在这里必须要注意的是,在引导时应同时伴有明显的表情或情绪,这才能吸引儿童的注意,让他感到当前的问题很重要,如果采用不置可否的中性语调,儿童往往容易忽视。

    在惩罚时使用引导方式,可以使儿童较少去注意外界的惩罚压力,有助于儿童内化某些价值观,并由此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强制手段

    强制是指使用一些有威胁的手段去惩罚儿童或者强迫儿童遵从,这种方法会迫使儿童感受到要服从父母意愿的外在压力。

    研究发现,强制手段的使用与儿童表现出亲社会行为之间并不构成明显的正比或反比关系。总体上来看,频繁地使用强制手段与儿童的分享、合作或助人行为之间有负相关或无相关,但是,在通常的情况下适度使用强制方法并不会对儿童亲社会行为发展造成损害。DianaBaumrind发现一些权威性父母除了细心地提供关怀,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之外,还会严格要求子女必须遵从甚至偶尔使用强制手段,用这样的方法教育出的儿童会更有社会责任心。但如果是在家庭氛围专制的家庭中,父母使用强制方法往往会使得孩子表现出更少的社会责任心。

    当然,频繁地使用强制手段实际上会阻碍儿童亲社会价值的内化。因为使用该技术会把儿童的注意力集中到他们的行为对自身的后果上而不是他们的行为对他人的后果上。因此强制手段不能激发儿童的移情能力。强制手段还可能会使儿童感到害怕,过于担心自己可能达不到父母的要求。最后,父母的惩罚行为以及对子女的敌对态度会给儿童提供一个榜样,会错误地告诉他们这是一种可接受的个人反应。

    3.爱的收回

    在惩罚时使用爱的收回是指长辈对儿童的不良行为表示直接的愤怒或不赞成,典型的方式比如父母暂时地孤立儿童,不睬儿童或对儿童所做的事表示失望等等。和强制一样,爱的收回也有一个很高的惩罚质量,它可以立刻改变儿童的行为表现,它通常还包含有或含蓄或直接的信息,那就是只有儿童改变他们的行为,他们才能继续得到关爱。

    通常来说,爱的收回与提高儿童的道德行为(包括亲社会行为)之间关系很小。然而有一项调查表明,很多母亲认为有时候只有使用了爱的收回才能确保儿童遵从,而且是惟一有效的方法。但对于这种方法,她们也不经常使用,而且往往会和其他技术结合在一起使用。这项研究中还发现爱的回收与儿童的避免行为(如不去打人)有直接关系,这表明爱的收回对于儿童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因此,爱的收回可以激发儿童立即遵从长辈的愿望,但是它似乎并不能有效地提高儿童在表现自发性行为时的内在标准。

    给予积极的奖励和强化

    也许促进幼童利他行为的最明显的方法是对他们的慷慨行为或帮助行为进行奖赏。在一项研究中(Fisher,1963),主试对4岁儿童与陌生的小孩的共享行为给予物质强化(泡泡糖)或社会强化(言语赞扬),结果发现物质强化比社会强化能够产生更多的共享。也有研究表明,如果言语强化不是由儿童不熟悉的主试提供,而是由儿童所尊重和敬仰的有感召力的人来执行的话,言语强化也能够提高利他行为。

    Fabes.Fultz,Eisenberg,May-Plumlee和Christopher(1989)作过一个研究:把学龄儿童分散到四种实验情境中去,实验条件不同点体现在儿童是否因为帮助行为而受到物质奖励以及儿童是自己从事帮助性任务还是观察其他儿童的帮助行为。研究结果发现物质奖励能够在当时的情境中马上加强帮助行为。但是,这种奖励似乎损害了自由选择阶段(奖励不再出现时)的帮助行为。而且假如过度的使用奖励去引导遵从会导致儿童的帮助或共享行为只是为了奖励而不是因为他们的内化的亲社会价值。尤其是当父母经常使用奖励去引发儿童的行为时,它更可能损害亲社会行为动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强调应该用言语强化而不是物质奖励去促进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发展。心理学家们发现“亲社会性归属”的言语强化方法能有效促进儿童利他行为发展,也就是长辈用言语暗示儿童,亲社会特性是他个性的一部分,如“你帮助他,是因为你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这样就会把儿童亲社会行为原因归属为儿童的内在因素。Grusee等(1978)做了一个典型研究,引导7~10岁的儿童把一些游戏中得到的奖品赠送给贫困儿童。实验分成三个小组,每组14名儿童。主试告诉第一组儿童:“你们非常能够与他人共享。”根据这个陈述,儿童捐赠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热于助人的那种人。主试告诉第二组儿童,他们也能够共享,但他们捐赠只是因为主试希望他们去做。主试对剩余的第三组儿童的行为没有作任何解释。研究发现,第一组儿童捐赠的最多,两个星期后再跟踪测试,发现这种影响仍存在。Robert Jensen和Shirley Moore(1977)用这种方法纠正行为问题少年时也取得了好的效果。因此,成人如果能够注重对儿童进行亲社会特性归因,将能有效地提高儿童的亲社会性。

    能够潜在地强化利他行为的另一种方式是建构游戏活动,因为它能直接使儿童感受并发现与他人共率或帮助他人的益处。Terry Orlick(1981)发现,如果儿童接受训练去从事一些合作性游戏,并且在游戏中花费了大量力气达到各种目标,这些儿童今后将会比那些没有从事过合作训练的儿童,在其他情境中比如和同伴在操场上玩耍时,表现出更多的合作性。Orlcik还发现合作性活动中的年幼儿童更容易学会慷慨行为,即便是和那些陌生人进行分享时也是如此。相比之下,儿童如果参加传统的活动,随着活动的进行他们会对自己的财物越来越吝啬。因此设计一项可以教会儿童合作性的游戏,不仅可以达到提高合作性的目标,而且可能促进如共享等其他形式的利他行为。少强调一些个人追求,多劝说儿童紧密团结,可以促进儿童的亲社会行为的形成。

    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父母的友善和关怀与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发展呈正相关。比如,父母如果对子女给予爱、关心和支持,这样的子女往往会更加乐于助人,更加懂得移情(Zahn-waxler,Radke-Yarrow&King,1979)父母是否具有仁爱的品格,跟儿童是否增强亲社会性和减少攻击性联系在一起。但是父母的友善和关怀不能与其他社会化技术相脱离,父母如果能把友善和其他积极的抚养方式(如使用引导、分配责任、提供利他行为榜样等)结合起来,就更能有效地促进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对年幼儿童进一步研究发现,任何成人榜样都能够影响儿童立即表现相应的行为,当榜样对儿童表现出友善和关怀时,榜样的慷慨行为对儿童两个星期后的表现仍有影响。因此,与儿童有紧密和奖励关系的人就可能成为有强烈持久影响的榜样,没有这种关系,榜样的影响将转瞬即逝。

    父母的友善和关怀程度还与惩罚方式的效果有关。如在Sears,Maccoby和Levin的早期研究中发现,强制方式若由一个友善、情感性的母亲来使用时最有效,若由一个冷酷、敌对的母亲使用,则强制方式往往是无效的。同样,当一个友爱、情感性的母亲使用爱的收回方法时更可能促进儿童道德行为的发展。

    父母的友善会对亲社会行为产生间接的影响,这可能因为友善的父母可能更具有移情性,容易体验到儿童的观点和情感,他们不仅能促进亲密的亲子关系,而且 (曾 强)
1 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