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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例研讨法”培训为支点构建心理辅导责任制模式(1)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5年第11期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正在发展,各地对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越来越重视。但在一些中小学里,这项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原因之一,就是缺乏能够胜任这项工作的师资队伍。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性决定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知识和心理调节能力。因此,探索和研究一种能够有效地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实效性的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心理教师的实践能力和辅导水平,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浙江省湖州十二中自1998年开始进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陆续开过知识讲座、组织青年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读书会、自学辅导等。但培训的效果并不理想,大多数教师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把握不准确,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认识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上,辅导过程常出现专业性错误,多数的教师仍用传统的说教方式对待学生的心理问题。另外,我校多次尝试建立心理辅导工作网络,由于缺少专业化的教师,一直未能实施。

    通过不断地探索、反思,我们认识到心理辅导的基本技能技巧、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本质特征属于程序性知识,必须通过体验-实践-反思-总结才能有效地掌握。心理辅导工作是应用性、创造性、情景性、复杂性很强的工作。俗话说“天下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同样的行为问题、心理问题在不同的学生,甚至在同一个学生不同场景中的表现都不尽相同,因此,心理辅导教师除了要有“原理规则知识”,还必须有“专业案例知识和运用原理规则于特殊案例的策略知识”(舒尔曼语)。我国有的专家提出教师要培养“体验智慧”、“实践智慧”也是同一道理。因此,我们以前偏重知识性的培训是无法培养出既懂理论又有实践操作技能技巧的心理辅导教师的。这也不难理解我们选派教师参加短期培训,听了许多专家讲座,回来后不少教师仍无法承担起心理辅导工作的原因了。

    二、“案例研讨法”培训

    在反复总结经验教训和借鉴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探索出“案例研讨”培训法。目的是通过让教师参与对学生个案的讨论交流与分析鉴别,形成较可行的辅导思路和策略,再以此指导实践,进行反思总结。在培训中通过一定的积累与实践,掌握一定的心理辅导技能技巧,培养自身平等、民主、爱生的情感倾向和一切为了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价值观。

    “案例研讨法”选择的学生个案很有代表性。在问题的分析中,去枝蔓,取其主干,有利于初学的教师通过解剖几只“麻雀”,学会分析、定位,学会实际操作,为以后解决复杂问题打好基础。

    ⒈“案例研讨法”培训过程

    第一步,会话

    美AllanFeldman教授在《会话:协作性行动研究的方法》中提出“会话即研究的观点”。在“案例研讨法”培训过程中,我们注意把讨论当作研究,先由两位教师主讲,介绍他们分析某个案的思路并提出辅导方案,接着主持人引导受训教师运用心理辅导的原理对个案进行讨论、鉴别,从多角度分析,探索不同的辅导方法,在比较中取长补短,从而创造性地提出一种或几种可行的、有效的辅导思路和方法。这种研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心理辅导的科学理论与教师们的教育经验的互相影响和互相渗透,它加快了教师对现代心理辅导理论的领悟与体验过程。这对教师改变观念、提高心理辅导的技能技巧有很大促进作用。有的教师说:“虽然只讨论一个个案,但一下子好像弄明白了许多问题。”

    第二步,实践与反思

    主讲教师将大家讨论的意见综合整理,形成新的辅导方案,再去对学生进行辅导,并将辅导的效果反馈到研讨会上,作反思性的发言。一般来说,因讨论时多方面因素分析考虑比较全面,辅导方案实施时效果通常较好,这会大大增强受训教师的信心。

    第三步,总结成文

    由主讲教师把自己主讲与实践的个案整理成文,这是教师将自己体验、感知到的辅导技巧、情感倾向、价值观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有些青年教师由于自己教育实践经验较少,起初对大家讨论的有些问题觉得各方说得都有理,孰是孰非,难以把握,但在整理成文的过程中,渐渐对问题的认识开始清晰起来了。在此基础上,我校接受培训的教师编写了有实用价值,又便于推广使用的两本校本培训教材:《心理辅导活动课教案》与《学生心理辅导个案集》。

    ⒉“案例研讨”培训的原则

    我们在组织教师进行“案例研讨”时,注意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既坚持民主平等议论,又坚持以科学理论进行引导

    我们在案例研讨中启发大家思考,为什么一些学生的“小毛病”、不良习惯,经过一再教育,仍改不掉?教师经过换位思考,理解了学生不是故意与教师作对为难,而是由于初中学生心理不成熟,自控能力弱,表现出来就成了“说说道理都懂”,做起来总要出“偏差”。而我们一些教师以“教育者”自居,批评、说教、压服,当然激发不起学生的内动力。心理辅导的基本原则是“助人自助”,作为心理辅导教师,只有通过“倾听”,“同感”去挖掘学生自身的积极资源,帮助学生提高自我探索,自我决策的能力,让他自己愿意去改正,教师的指导才能起作用。在多个个案的讨论与实践过程中,受训教师确实体验到“助人自助”远比逼学生改正效果要好得多,从而接受了这一科学的理论与观念。

    第二,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心理发展的价值观

    学生许多行为问题、学习问题、人际交往问题的背后都有他个人的心理因素在起作用的。学生的认知偏差,不恰当的自尊心表现往往是问题的症结。受训教师在多次讨论中认识到这一点后,就比较容易理解一个道理,即心理辅导教师所有的辅导行为都应该围绕学生的心理成长这一核心目的,心理辅导一切工作的价值就是让学生心灵有个家,能得到教师的精心呵护,促进其健康成长。

    第三,培养信任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情感

    参加培训的教师都希望自己对学生的辅导能成功,都希望学生能对自己说真话,说心理话,并从中找出问题的症结,所以对“倾听”、“同感”理论与操作技巧能接受,并努力去尝试实践,效果也不错。一些青年教师说:“经过培训,我现在会与学生谈话了,我说的话,学生也愿意听了。”在实践中的这些体验和感悟,促进了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相互尊重、信任、坦诚的辅导关系。由于教师能以同感心辅导学生,所以教师启发学生去体验情景,激发其内心的需要就能得到学生积极的反应。这一过程反过来更促成教师注意自己所运用的策略是否能符合学生的需要,能否促进其成长。

    第四,提倡“短期咨商”,体验辅导的成功感

    不少参加培训的教师在辅导学生时,对学生倾注了满腔热情,又是分析,又是启发指导,对学生提出许多改正的要求与措施,但效果往往不好,反过来又影响教师进行心理辅导的积极性。我们在案例研讨中反复贯穿的一个观念是提倡“短期咨商”。这是台湾学校心理咨询专家钟思嘉等人提出的观点,他们提出不要理想经过一两次心理咨商(即咨询)就能把学生长期多种因素形成的不良心理、不良行为或习惯一下子都纠正过来,这是不切合实际的。心理咨询师应该找出切入点,让学生认识并运用自身的资源(自身的优点)去纠正他的不良行为或习惯,而这一点小小的进步,胜过全面解决问题,因为它会让学生增添改变自身的信心,对他今后的发展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认为这个“短期咨商”观点是符合实事求是精神的,因此,要求受训教师对学生个案要仔细分析、定位,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在“倾听”中寻找学生思想或行为中的闪光点,找出他的需要,这样的辅导才可能有实效,不要凭教师的主观愿望,千方百计“启发”学生接受,结果是“事与愿违”,导致辅导的失败。教师运用“短期咨商”理论去实践,往往能见效,从而也增强了教师做心理辅导工作的信心。 (沈洪海 李世超 袁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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