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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97627
成长是幸福的源头活水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9年第9期
     热爱是幸福的最大理由。人的生存离不开物质条件,但仅有物质利益的驱使是不够的。如果一个教师把自己的工作视为每月薪金的交换,把教师职业当作临时的跳板,热衷有偿家教而漠视本职工作,又何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感受快乐和幸福呢?学校是教师干事业、图发展的乐土,教师只有对学校有了荣誉感、成就感、责任感,更有了一种眷恋,才能找到职业的幸福感。教师只有对自身所从事的事业深刻理解、全面感悟、沉浸于其中,才能真正体会到职业的幸福感。一个人当他从事着自己最喜欢的职业,并在这里收获快乐,付出也就成了享受。

    作家毕淑敏说过:人生本没有什么意义,人生的意义便在于我们要努力赋予它的意义。作为教师,如果我们不从教育本身寻求到幸福,不做一个幸福的教师,那么教师的精神支柱就坍塌了。如果说追求理想的人是幸福的人,而教师的喜悦正在于因为有了理想而且正在与别人一起努力朝着理想迈进,所以教育的生涯既是理想的事业,更是幸福的人生。

    成就感和幸福感源于教师的自身发展。成就感和幸福感是创造过程中的愉悦。教师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情感等不断成熟、不断提升,同时,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得到确认,教师工作作为重要的专业和职业得到肯定,教师发展的意义和职业荣耀也得到了肯定。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就在这专业素养的“修炼”过程中不断增强。

    教师必须以精湛的教学艺术、最优质的服务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学生和家长的感动与尊重。在这种感动、理解、尊重、信任中,教师才会感悟到自己的价值的实现,享受到作为教师的幸福。教师将自己对所教学科的深刻感悟或对人生、对社会的理解与学生分享,学生智慧受到启迪,心灵受到感化或震撼,并且能通过学习和日常行为反馈给教师,这时教师就会产生一种自豪感、成就感和幸福感。

    教师的幸福感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水乳相融。教师在与学生的互动中寻求幸福感,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成功。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蜡烛”、教师是“人梯”、教师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人们给予了教师诸多的赞誉和期待,教师也正是在这种赞誉和期待中享受着来自每一个生命给予的成功和感动。有时,我们的教师会为一堂成功的课和学生一起进入一种“人课合一”的境界,和学生一起欢笑、一起沉思,真实而深刻地体验与感受着来自另一个生命所带给你的幸福;考试一结束,当学生从考场冲出来,流着热泪将你紧紧地抱住,作为教师,流淌在心底的那份幸福如何能用语言表达得清楚啊!正是这种毫无功利目的的幸福不断地推动着教师学习、探索和奉献。

    对于教师来说,教育不只是谋生的手段,而是幸福生活的本身。我们不应仅仅当一支蜡烛,更要像冲天的火箭,在把一批又一批学生送上预定的轨道时,也让自己一级比一级飞得更高。现代诗人闻一多先生在他的诗作《红烛》中这样写到:“红烛啊/请将你的脂膏/不息地流向人间/培出慰藉的花儿/结成快乐的种子。”作为教师,只有获得真正的专业发展,才会在“燃烧自己”的同时,使自身和学生都获得生命的成长,培出“幸福的花儿”。惟有成长,才是教师幸福的源头活水。(稿件编号:090819002)

    (作者单位:山东省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中,256206,电邮:blmyx2006@126.com)

    编辑/于 洪

    终校/何 妍 (孙向海 白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