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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97634
加强政府行为,完善评估机制,确立学科地位,以“真做”促实效(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9年第9期
     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观念方面。如领导的重视程度,教育行政机构的态度,校长、教师、学生等各个观念层面的认知。第二,组织建设。从教育部、省教育部门,到区县一级的教育局,再到学校,都需要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第三,开展途径。即通过哪些途径来开展这项工作,可以评估是否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也可以评估哪方面做得比较好、有特色。途径包括心理活动课、心理咨询、团体辅导、校园心理环境建设等。第四,必要设备,即场所建设所需的硬件。第五,效果评估。教师是否满意,家长是否满意,学生是否满意,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等。一个评估体系至少应该包括这几方面的内容。

    就我个人研究和实践体会来看,目前评估存在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如有的学校没有做足够的工作,甚至没有做这项工作,只是评估前准备一堆材料,热情招待评估人员,然后就过关了。所以,从评估的落实来说,首先是意识问题。如果意识到要认真严格地做这件事,落实起来不会太难。比如可以跟学校面谈,深入了解情况,做得不足的学校就会露马脚。其次,评估往往缺少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的参与。评估人员可能是德育专家,也可能是其他方面的教育专家,但是他对心理健康教育这方面不一定很了解。这方面也需要改进。

    高思刚:如果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对学校考核的指标,我认为这个指标应该包括:

    一要有人分管,明确责任。学校应有专门的分管领导来负责,要有负责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心理教师。

    二要有场所。要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室、心理活动室等。关于心理咨询室的建设情况,不同地区应该有不同的标准,但是至少要保证有一个专业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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