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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53412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家校合作状况调查(1)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1月1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下半月》 2011年第11期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家校合作状况调查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家校合作状况调查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家校合作状况调查

     一、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家校合作概述

    “家校合作”的定义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因研究视角的差异学者们的见解也不尽相同。美国学者隆巴那(Lombana)认为,广义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指家长从事的一切直接或间接影响其孩子(学生)的教育活动;还有学者认为,家校合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父母在学校担任志愿者、与学校教师及其他人员交流、家庭配合儿童学习、参加学校活动、是教师一家长委员会成员以及参加家长教师会议等。

    在我国,学者对家校合作也有不同角度的理解和认识。苏州大学马忠虎副教授认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实际上是对学生最有影响力的两大教育群体——家庭和学校,携手对学生进行教育。在合作中,家庭和学校相互支持、共同努力,使学校能在教育学生方面得到更多的家庭支持,使家长能在教育子女方面得到更多的学校指导。天津市教育科学院教育研究者岳瑛认为,家校合作的最终目标首先在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保持一致,促进儿童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其次才是教师与家长教育素养的提高以及教育管理的完善。有学者认为,家校合作是指以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和支持而采取的协调一致的互动活动。还有学者认为家校合作有别于家校联系,是指家庭和学校以沟通为基础,相互配合,合力育人,使孩子受到来自两方面系统一致、各显特色、相辅相成的教育影响,形成多种终身受益的必要素质,更好地实现社会化。从以上众多关于家校合作的见解可以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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