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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01717
从方案到规范,还缺什么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日 《中国信息界.e医疗》 2012年第4期
     2012年3月8日卫生部发布《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两份文件是基于2009年发布的《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技术方案》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方案》两份文件之上深入开发而来。

    可能是四份文件冗长的名称过于相似,业内不少同行竟然一时不理解为什么要把三年前的文件重新发布,直到打开正文看到新版文件的封面右上角“WS”两个黑体字赫然在目,终于领悟到三年前那两份指导性的“技术方案”,已经进入“部颁行业标准规范”的预审阶段。换句话说,一旦标准开始实施,对于行业来说上述文件是具有强制性的标准。

    多年来,行业里每次行文分析发展阻碍,前三个原因里面一定有“标准制定滞后”这一条。时间进入2012年,在卫生部法规司的日程表里面,其他8个专业组都在以3~5个标准/年的速度稳步发布新标准,只有卫生信息化标准组在以50~80个标准/年的速度发布新标准。看来,抱怨“标准滞后”的日子不会再有了,对于厂商和医疗机构来说今后最大的挑战之一将是如何在一系列新标准的指导和约束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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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例,规范中明确定义了“医院信息平台”的功能范围(信息集成、公共数据注册、电子病历数据整合、对外数据提供)、实现技术(Web Service、 HL7 CDA)、硬件技术规格和网络安全要求。同时“技术规范”也小心翼翼地提出:信息平台不处理业务,不提供业务系统的流程功能,仅仅在数据需要跨业务系统交换的时候提供集成接口。

    这样的定义对于医院用户来说是个喜忧参半的消息,喜的是终于有了对于“医院信息平台”的权威定义,不是任何有多系统集成接口能力和消息转换能力的产品都可以叫“信息平台”了;忧的是:本来有不少现实的问题打算依靠“信息平台”来解决,现在看来是不成的了。

    其实,关于《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中屏蔽掉所有业务内容的问题,在3月19日的专家论证会上争论颇多。与会人员一方面认为回避所有业务内容的平台存在意义有限,另外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由于目前医院业务本身的不规范性和复杂性,很难在一个行业标准中对其做明确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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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避开了业务流程,《技术规范》拉开了与医院日常业务的距离,比如:目前各个医院在完善临床信息系统时发现医嘱系统急需升级和完善,如何建立兼顾管理与临床需要的跨领域医嘱系统就不在此规范的考虑范围内;同样,在沪杭地区医院为提高患者服务质量有效调用医院资源建立的“全院统一医技预约平台”,也不在此规范考虑范围内。

    即便仅限于“信息平台”定义范围之内的功能,其具体实现上也有不小的难度。例如在注册服务中,“医疗机构/科室注册服务”在院内平台使用中实际意义不大;而“术语/字典注册服务”是医院长期以来信息系统集成的老大难问题,但是在“技术规范”中没有明确实现服务所需要的下层术语标准,所以没有实际解决此问题。

    熟悉IHE规范文档的用户会发现,两个《技术规范》中不但参照了IHE的“交易”、“角色”描述方法,使用了IHE的术语,而且实际上引用了IHE中关于文档交换、注册和访问的规范内容。但是,让人惊奇的是IHE本身没有出现在《技术规范》的引用标准列表中,因为这些被实际引用的IHE规范文档并没有正式得到国内的官方认可。

    看来,从“技术方案”到“技术规范”的巨大跨越理念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实际意义的体现还需要更多底层“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从这个角度来说,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支持的卫生信息化标准高速发展目标确有必要。, http://www.100md.com(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