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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14726
奥巴马医改奠定历史地位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0月1日 《中国信息界.e医疗》 2012年第10期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6月28日就历史性的医保改革法案进行了表决,支持奥巴马总统推动出台的这个法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了奥巴马的医改法案,不过也对一些关键性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即便如此,这依然被认为是奥巴马的一大胜利。美国医改法案是奥巴马入主白宫后力推的一项法案,也曾被视为其任期内最重要的立法成果之一。其中最具争议的“强制医保”条款在最高法院的裁定中得以保留。

    备受关注的有关美国联邦医疗保险改革法案是否违宪的法律诉讼终于尘埃落定。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奥巴马总统主导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大部分条款合乎宪法,其中最具争议的“强制医保”条款也得以保留。

    以“强制医保”为核心内容的医改法案是奥巴马上台后力推的一大政策。该法案要求2014年起,所有美国人必须购买医保,否则将被罚款。奥巴马希望借此使全美3200多万没有医保的人获保,实现“全面医保”的目标。

    新发展理念博得支持

    奥巴马政府的指导思想很明确,开出的主要医改“药方”包括:第一,提高覆盖率。不仅要扩大保险所覆盖的人群,而且要扩大保险所覆盖的医疗项目。第二,降低成本。在私人领域,联邦政府会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医保补贴,这冲破了美国固守的只有65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才享有“政府医保”的政策;在公共领域,通过标准化的电子医疗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降低医保支出。第三,提高效率。主要是通过建立一个由政府运行的医疗保险项目,打破现有医疗领域的利益格局,引入竞争。

    奥巴马政府提出的这些措施在美国70年来的医改历史上也曾被提出过,从罗斯福到克林顿,类似的尝试均未奏效。此次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改革动力外,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人的发展理念变化。

    上世纪90年代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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