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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49025
五部委印发《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中国信息界·e医疗》 2013年第11期
     10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网站上公布《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明确提出,到2020年各省(区、市)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一支以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为主体、整体素质基本满足村级卫生服务需求的合格乡村医生队伍,力争乡村医生总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规划》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定期在岗免费培训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当每3~5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一次,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以提高临床诊疗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为主。

    《规划》强调,乡村医生教育经费可采取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和个人负担的办法解决。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划组织的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向乡村医生收取费用。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同级财政可适当予以补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