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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12911
从幸福学角度对和谐消费的阐释(2)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1日 《心理科学进展》 2010年第7期
     供以下数字:中国1.3%的人拥有全社会31.5%存款;8.7%的人拥有60%的社会财富:20%的人拥有80%的社会消费支配权。国家统计局2006年对全国4万个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调查也显示,占调查量20%的高收入者拥有相当于42.5%的财富。消费的不和谐是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的。

    但是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商家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利用参照点效应来诱导消费者做出一些不利于和谐消费的行为。例如,在广告宣传中。总是将奢侈品与身份和地位联系在一起。吸引高消费群体来购买奢侈品,对于刺激消费可能是一件好事,但是此类广告可能对于渴求社会地位和身份象征的中低消费群体更具“杀伤力”。由于他们可以用于消费的资金总量并没有增加。因此奢侈品消费的结果只能是减少本应用于基础性消费的资金数量,且他们的消费总量对于GDP的增长并不会产生额外贡献,而从整个社会来看只是分配到奢侈品厂商的社会资金的数量增加了。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近年来,在中国消费内需一直不旺的情况下,奢侈品消费却持续增长。截止2009年12月,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已由今年1月份的86亿美元增至94亿美元,全球占有率27.5%,上涨了3个百分点,并首次直逼日本,超过美国,稳居世界奢侈品消费大国亚军宝座。如果中国居民的奢侈品消费是以整体消费水平的增长为前提的,那么该结果是令人兴奋的;但如果是以基础性消费的减少为代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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