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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3987
非公有制小型矿山伤亡事故频发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3年第10期
     今年以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华山介绍说,今年1~8月,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188起、死亡1351人,同比分别增加255人,多死亡115人,分别上升27.3%和9.3%,其中58,2%的事故发生在非公制小型矿山。

    据悉,全国非煤矿山伤亡事故的特点为:81.5%的事故发生在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山;69%的事故是由坍塌、冒顶、物体打击和高处坠落所造成;61.8%的事故原因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和工作场所环境不良;事故发生地区集中在浙江、广西、广东、云南、湖北和辽宁等省(区)。

    孙华山说,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非煤矿山数量众多,而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占99%以上,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占相当比例。且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生产规模小、无正规设计,无安全生产配套设备设施,无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按正规采矿方法开采,因陋就简,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配备严重不足,据初步调查了解,全国平均1个安全监管人员负责监管的矿山逾百个,平均1万个矿工配备的安全监管人员不到1人,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尚未成立安全监管机构的县,缺人的问题更突出。即使成立了机构的地方,人员力量也普遍不足,工作条件很差,有的甚至连交通工具都没有,以致现场执法检查非常困难。

    三是非煤矿山安全法制建设滞后,尚未做到严格执法。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随着政府机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以及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迅速增加和技术进步等,这些法律法规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实际需要,亟待修订和完善。同时,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安全监管部门还不适应行政执法的新要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相当严重。

    四是企业安全投入少、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差。非煤矿山多数地处老少边穷地区,目前仍处于原始积累阶段,条件简陋,生产手段落后,由于没有进行基本的安全投入,抵御灾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极低,尤其是一些私营个体矿主,片面追求短利益,甚至要钱不要命。许多矿山的安全管理仍处于经验型管理阶段,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安全意识不强。, http://www.100md.com(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