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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安全事故不能只处分副职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3年第11期
     眼下媒体上出现得最频繁的消息应该算是安全事故了。笔者认为,目前企业安全事故频繁,除了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原因外,事故处理时避重就轻,出了事只处分副职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处理方式说明有关部门对安全问题还是没有动真格,还是得过且过。

    据了解,现在的企业中大都设有主管安全的副职。事故发生后,无论什么原因,无论这些主管安全副职平日尽职与否,常常被作为上级领导“丢卒保车”时的“弃子”而受到处分,有时连申斥的机会都没有。由于横竖都是处分,主管安全就意味着早晚得丢职罢官,所以一些主管安全的副职也就随波逐流了。表面上看主管安全的副职掌握着企业的“生杀大权”,可事实上充当了事故处理的“冤大头”。许多副职是含泪告别这个岗位的。为规避“职务风险”,不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愿或不敢分管安全生产。在这种情况下,班子分工往往交给那些刚刚升职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作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科学性在管理人员分工时就大打折扣。

    笔者认为,出了安全事故只处分副职的做法是不妥的。并不是他们不该受到处分,而是只处分副职不足以反映出企业置规章制度于不顾、视安全如儿戏的普遍现象,不足以遏制安全的滑坡。企业的安全问题终究暴露的是企业管理问题,而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应该是企业“一把手”管理水平高低的体现。所以,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地应该是企业“一把手”。

    最近,福建省省长卢展工明确宣布,今后在对安全事故进行处理时要直接处分正职。真要这样,可以说是抓到点子上了。, 百拇医药(祁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