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安全与健康》 > 2004年第5期
编号:11313646
三份报告未能制止鸡西矿难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4年第5期
     鸡西“4·10”矿难发生后,记者在矿难现场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早在“4·10”矿难发生10天前,鸡西矿业集团、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鸡西办事处和鸡西市煤炭局就已发现本次发生事故的矿井为非法小井,却都未及时采取措施将其关闭,而是像“踢皮球”一样,相互间发了3份报告,要求其他各方来关闭矿井,直至这个非法小井发生瓦斯爆炸。

    第一份报告是今年2月17日鸡西矿业集团正阳煤矿写给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鸡西办事处的《关于请求对非法井停止供电的报告》。报告将该矿九采区六井(即本次发生事故的矿井)和其他两家矿井定为非法小井,并在正文中说:“九采区六井(王树军)的北井,联合设计没有审批下来,现生产出煤,我矿多次制止生产非常困难,因为使用的是哈达镇供电所的电。因此,特请省驻鸡西办事处给予协助解决,立即高压断电。”

    第二份报告是今年2月21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鸡西办事处在接到鸡西矿业集团的申请后,写给鸡西市政府的《关于立即关闭非法生产矿井的建议》。建议中说:“办事处接到正阳矿举报,仅正阳矿井范围内就有3处非法井私自开工生产(王学井、鸡东县良种场六井屈明伟、正阳矿九采区六井王树军井),建议鸡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调查此事,如情况属实,立即予以关闭。”

    第三分报告是鸡西市煤炭工业局4月1日写给鸡西矿业集团的《关于立即关闭非法矿井的通知》。通知说,鸡西市煤炭局收到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鸡西办事处的文件之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所提到的矿井进行调查,证实“这三处小井确实属于正阳矿井田范围内的无证非法矿井,按照市政府协调会议纪要(2003)48号文件的要求,应由你公司立即组织关闭。”

    对于以上3份文件,相关各方都不愿评价。鸡西矿业集团和鸡西市目前各执一词,都认为事发矿井不归自己所辖。而负责调查的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则拒绝采访,更不愿透露任何关于事发煤矿权属的调查情况。, 百拇医药(梁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