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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城市综合减灾问题的九大忠告(1)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4年第10期
     我们希望它能够让更多的人学会避开身边的危险,更让各级城市政府理解并实践主动的而非被动的城市防灾减灾。

    忠告1:城市减灾必须成为中国安全减灾建设的第一重点

    1998年通过的《中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在国家减灾重点中,仅仅将城市灾害划归在自然灾害一类中,将城市防灾与重大工程项目混为一类,无疑减低了城市减灾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在国家及城市可持续发展链条中,长期以来只注重人口、资源、环境,而忽略安全在可持续发展中的要素位置,因而导致长此以往“安全减灾”仅仅是一个特殊的环节,或称是第二层次的,所以致使事故高发,致使每年仅公共安全类事故损失额高达6500亿人民币,事故灾害的GDP损失有上升趋势。鉴于此提出的忠告是:

    加强安全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四位一体教育,至少先在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的“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增加安全的要素,以确保安全减灾建设的一体化及正规化:此外,像宣传城市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一样,同样增加对城市发展负面效应城市灾情的宣传,让更多的市民认可“灾情”也是市情,因此必须投入较大注意力关注安全、与城市管理者共同营造安全氛围。

    忠告2:城市减灾的真正进展首先取决于对于综合减灾的实践

    “就事故论事故”、“就灾害论灾害”是多年来城市减灾的一贯作法,其缺陷在于往往在剖析单灾种时,忘记和忽略了相关要素、灾种的综合性,因而常常会发生“一波未平”“一波再起”的怪症。不少城市昨天发生火灾,今天发生城市煤气泄漏,而后天往往是火灾加水患,同时又诱发煤气网爆炸:还有甚者自然灾害未平,人为灾祸又起,甚至还有人为破坏与故意伤人案。所有这些都说明:一个城市必须要建立起综合灾情观即在把握灾情特征中,特别关注灾害的衍生及连锁性.

    本来2003年12月末的重庆开县井喷属于一个自然灾变问题,但由于应急预案的不到位,平时缺少安全演练,再加上管理失当,导致了灾情的扩大化及灾害悲剧发生,为此提出如下忠告:

    城市防灾减灾要强化综合减灾建设,即在认识综合灾情观的同时,在各方面加大综合减灾管理的力度,实现减灾的整体优化。

    忠告3:城市综合减灾的落实要更多的体现在场所上

    研究表明,综合减灾不仅仅针对灾情类型,更适合于场所减灾如巴拉圭超市大火惨案已为我们留下了警告与启示。2004年8月巴拉圭超市大火已造成509人死亡。究其原因:客观上是超市内餐厅煤气泄漏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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