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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3346
事故预防应当抛弃形式主义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5年第1期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预防为主”是指“事故后处理”与“事故预防”之间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应该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落实预防措施上,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重要,正如江总书记说的“防范胜于救灾”。

    但是,日前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却存在着种种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现象,所以,事故频发,害人害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一、安全会空话连篇

    有的地方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开了不少,每次都是领导“重要讲话”,可是有多少人把会议内容真正当回事?记着了多少?落实了什么?起到了什么作用?不是不应该开会,而是开会讲些什么、解决了什么问题!时下,有些会议空话连篇,官话、套话、违反科学的话和过头的大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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