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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32958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等(2)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7年第3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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