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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51162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设计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1期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调整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安全生产法》为其基本的依据,将《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明晰化、具体化。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条例》又从我省实际出发,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基础性、普遍性、综合性和全局性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是我省各级、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实现与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

    立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制度设计的过程。《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设定了与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若干项基本制度。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一项涉及全社会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加强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条例》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与工作格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结合的制度。如《条例》第一条明确立法的宗旨之一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二条明确适用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则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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